官方媒体周三报道,中国将更加宽大处理被判死刑的人。中国处决犯人的数量超过其他任何国家。
在中国,60多种犯罪行为皆可判死刑,包括逃税、挪用公款、毒品走私等,但政府并未公布执行死刑的具体数量。在法律专家认为不公平、不透明的审判之后,许多死刑犯被立即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司法部门应尽量减少死刑判决,有理由不杀的人决不要判处死刑。”
2001年,在北京被选定为2008年夏季奥运会举办地不久,中国死刑数量开始减少。
尽管张军没有具体说明司法部门将如何减少死刑,但他表示,将通过立法减少适合死刑的犯罪类型,下级法院将鼓励判决“死缓”。他指出,在最近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推翻了对激情犯罪或表示悔恨并承诺补偿受害者家属的罪犯的死刑判决。
在受到国内法律专家和外国政府多年批评之后,中国开始采取措施限制死刑。曾直言取消死刑的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说,尽管面临如此压力,大多数中国人仍支持将死刑作为控制犯罪和报复的一种手段。他说,最高法院自2007年开始推翻某些死刑判决之后,许多省级官员抱怨犯罪率上升。
人权组织对最高法院的这一表态表示欢迎,但同时表示,政府应发布更多被视为国家机密的执行死刑的信息。(作者多米尼克·帕顿,王晓雄译)